- 在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兼职可以吗?会违反劳动法吗?
在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兼职是可以的,不会违反《劳动法》。
因为,无论是《劳动法》,还是《劳动合同法》都没有禁止劳动者休息时兼职的相关规定。
但是,在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第四款有这样的规定: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所以说,在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做兼职,一定要注意规避法律风险。只要把握住不同时与兼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兼职不影响本单位工作即可。
现实工作生活中,有不少有一技之长的员工,比如会计,在休息之余,给其他公司做兼职会计,处理下账目,每个月能多挣个千把块钱,来贴补家用。只要不影响公司的本职工作,公司一般都持开放态度。
总之,在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做兼职,只要规避法律风险,兼职是可以的,是不违反《劳动法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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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法律对于副业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条款。
所以如果你不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,且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不允许搞副业,那你是可以发展副业的。当然,要搞的话,必须是非上班时间搞,因为如果你利用上班时间去搞副业,无论是否损害用人单位的权益,这肯定都是与法相悖的,用人单位可以对你进行处罚或纠正。
所以我建议在搞副业之前,你先看看自己入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、保密协议、员工手册等协议,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的约定。若无明确约定,就可以选择在闲暇时间搞副业。
当然,你要搞的副业也不能损害公司的利益。比如你的副业不能和现任公司的业务相冲突,因为一旦冲突,你的副业在过分依赖人脉或***时,很可能将公司的客户占为己有。
如果你的副业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。用人单位可以直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39条的规定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,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。基于此,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。
还有一种特殊情况,即公职人员是禁止搞副业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“公务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,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”
作为公职人员,如果搞副业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的问题。因此,如果你是公职人员是不得从事副业的。切记当官的就不要想着发财,发财就不要想着当官,切莫幻想权财两得。
在此,我还要特别提醒你三件事:
一是搞副业不要让同事和领导知道!搞副业不要让同事和领导知道!!搞副业不要让同事和领导知道!!!重要的事情说三遍。毕竟“身在曹营心在汉”是任何一家公司都无法容忍的事情。
《劳动法》并没有明确规定,在职人员不可以利用休息时间兼职,所以说在法理上,并不违反法律。尽管如此,在职人员做兼职,还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做兼职不能影响正常工作
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。不能因为做兼职当误了正常工作,这样的话被领导发现,肯定会受到处罚 ,这就得不偿失了。
与此同时,在做兼职时,要量力而行。由于是牺牲休息时间,所以会影响正常的休息。
如果本质工作太劳累,或者从事的兼职太辛苦,那我不建议去做,或者找一个轻松点的,或者不需要太耗费精力的兼职。
二、做兼职合理规划好时间,注意休息
如果本质工作经常加班,通常是晚上10点以后才下班,那肯定是非常劳累了,这个时候特别需要休息。如果坚持做兼职,一定要控制好时间,注意休息,切不可熬夜影响睡眠。
所以说,做兼职要平衡好时间,给自己比较充足的休息时间。
以上。